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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作者5月更新有奖励!2012-5-16 9:54:44

2012年5月1日-5月31日期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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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·艺文志——红袖荣誉作品盘点上线2012-5-3 16:3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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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官方微博开通,请关注2012-4-16 13:46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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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[9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507 2011-02-24 11:04 发表
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1 2010-10-14 08:31 发表
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3 2006-06-15 18:49 发表
评论《我和校花一起成长>》,
    题目:<我和校花一起成长>,作者:七点77 评论员:寒小姝正文: 七*在说文章之前有些话想写在前面。首先要说的是,在接这个评论任务的时候,我很为难。因为此文的风格,恰是我最爱却最怕的青春校园。我是那种爱看《1995—2005夏至未至》,买了书却因为不敢看而转送他人的人。因为这样的文字离我自己的真实生活太近,太相似。所以我会很伤痛,需要很久才能平复自己的心绪。其次我想说的是本人很巧或者说很不巧,就读于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的工商管理(2)班。我也有一个相互陪伴6年的男孩带我打泡泡堂的小区1*只是他总是选小强因为够强,我选宝宝因为我只用操心不要被别人杀到就好。我们也总是吃KFC,喜欢窗边的位置,他总是墨西哥鸡肉卷和奥尔良烤翅,而我总是香辣鸡腿汉堡加葡式蛋挞。我们很有默契很了解彼此很信任彼此,但是我们不可能成为恋人。因为,他眉清目秀他个子不高他爱打扮臭美,他有一堆很出色的各样男朋友。好,说完上面那些,我开始说说文章。这是一篇自始至终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文章,这在现在的小说或者散文中并不少见。这种形式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难处。好处是让读者身临其境,更容易被文章感染。用在这种青春校园题材的文中,实是上选。看文的人多半和文中主人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经历,加上贯彻始终的第一人称,就会不知不觉的当作在看自己的一段故事。这对让读者看完全文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。说了好处,自然也要提一下它的难处。那就是它对作者的功底来说是一种考验。第一人称也许对于表达人物内心情感助力非凡,但在叙事时难免困难。而且站在不同人物的身份角度,对于不同人物性格的把握,更需要作者对文字高超的驾驭能力。所幸七七并没有让读者失望,无论是以谁的身份写第一人称都很都恰到好处。本文的另一大特点是每个章节前的歌词。现有章节看到的三十五首歌中,除了《想念的第一个人》,《等在校门口等着爱》这两首原创,其余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。且不论那是不是序言中提到的“探戈文学”,单就这种形式而言,正是目前网络文学新兴的手法之*在我看来,这种手法比较像古诗词中的“起兴”。“兴者,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。”诗词中的起兴句渲染出一种与诗人将要描写的情事相吻合的气氛,情调,并很自然的导出诗人想要抒发的情感。而起兴句所营造的氛围,奠定的情感基调,又能引发读者的审美情绪,唤起读者的审美联想,从而将读者带入诗的情境氛围,从而顺利进入审美感受的过程。本文中的这些歌词很好的发挥了这样的作用。试想我们八十年代这一辈,谁没有成天塞着耳机过?伤心时听的歌,开心时听的歌,每一首每一句都是一段我们曾经路过的或正在欣赏的风景。再看看本文的内容。从幼儿园到大学是一段很长的时光,人生中有很多很美的回忆都在这里。但要记叙这一段美好光阴,不能是一本冗长的流水帐。选取怎样的一些细节才能打动人心?这无疑是又一难题。第一封情书,第一份生日礼物,第一场爱情电影……初吻,恋爱……本文带着读者彻底而清晰的回味了青春中所有最闪光的东西。还有永远存在在主角身边,却永远被主角的光芒掩盖住的那些配角。他们是我们青春路上必须的过客,没有他们,主角们的生命就不会如此精彩。梅寒,盛夏,余炼,资小骞……他们陪着主人公路过不同时段的青春,分享他们或喜或悲,或忧或乐的风景。他们来了又都去了,留下不能被抹杀的彩色身影。一包每根烟杆上都写着“烟灭了灰飞,你便不寂寞?”的加长三*一只都彭打火机,两千九百八十个百事可乐的拉环和一罐没来得及喝的百事可乐,十二支彩瓷的小猪。分离后的煎熬,被这寥寥数笔描绘得淋漓尽致。爱她,不惜扼杀自己的爱情也要放她走。想她,近乎自残般的思念,等待。这不是一篇纯粹的言情小说,却让我们对一份真挚的爱情感同身受。最后要告诉七七的是:我真的很喜欢这篇文字。即使它一度让我流泪,让我心痛,让我对自己纷繁的青春频频回首,但是我还是很喜欢。由于这是一篇评论,所以我不能把它写成读后感,只能尽力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。如有说的不对不好的地方,还请多多包涵。


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12 2006-05-30 21:36 发表
已发评论{评论总数} 2007-04-01 10:44 发表
小气加油呀!我专门注册来顶你一定多更新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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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发评论{评论总数} 2005-11-25 13:08 发表
我和校花一起成长十大看点,
    我和校花一起成长十大看点


一、新颖
小说被读者称 为“探戈文学”,作者七点被称为“探戈文学”的掌门。
其特点可见一斑,立体环绕的叙事手法,双面语气仿佛情歌对唱,给 人生动的视觉冲击。
还有作者独特的美感:
小 说的每个章节都冠以歌名,从经典校园歌曲到时下音乐排行榜当红的 歌曲,给小说浓厚的音乐感觉,阅览之间有歌曲绕梁、回音不绝耳。
二、浪漫
爱情之所以浪漫,因为美好因为甜蜜因为令人 艳羡,然而青梅竹马当是浪漫中的浪漫,是所有男人女人最渴求的爱 情。正如作者所说:最浪漫的爱情应该拥有永恒不变表情,当我们慢 慢变老,白了胡子、白了头发我们还要勾勾手指约好下辈子在一起。
小七喝了九月两千两百九十九罐百事可乐,九月收到小七 四十年的玫瑰。
这是多么浪漫的记痕。
三、美丽
所有的读者都感言,作者的文字美丽流畅,读过之后一边幸福着 笑一边幸福着忧伤。是的,这就是作者的文字风格,字里行间混合着 幸福和忧伤的味道,这就是真的美丽。
见到美丽的东西我 们都会怜惜会悠悠的心痛。
除了美丽的文字就是美丽的脸 ,无论是林九月、梅寒、盛夏还是中韩混血儿资小骞她们都是令人心 跳砰砰的美丽女子,不仅美丽,迥然的性格却有一样骄傲从容的表情 。
四、青春
青春永远是最敏感的话题,那一年,许多人 风华正茂、许多人美人迟暮,但是青春是我们共同的经历和忘不掉的 回忆。
青春又太多的共鸣:
那时我们懵懂、我 们青涩、我们单纯、我们正在长大……
时下的文学也越来 越流行吃青春饭了,80后的作者风头正劲
五、回忆的心
作者一定是个恋旧的人,他的文字才会唤醒我们回忆的心,我们以 为不回头的往前走,身后的风景就会漫溢出回忆的容器。
可是一旦被捅破。
难忘的、伤痛的、欢乐的如同破了壳的 鸡蛋清流淌而出。
六、永远不变的表情
当年一 起疯过的孩子,以前年少不识愁的伙伴,已经长大了。
变 了环境、变了舞台、也变了对白甚至变的世故,但是他们脸上的倔强 永远不会变,那是一群骄傲执著的孩子。
正在经历、承受 却有颗美好幼稚的童心。
七、时尚
小说里面的人物,形 象华丽,寂寞却张扬。
小七那个夏季,穿着一件一件不同 却华丽的T恤,慵散的行走在人群里,从夏天到秋天。
九 九永远是经典的Levi’s牛仔裤,高挑的让人仰慕。
八、个性
九月的个性是最鲜明的,她对上帝说:“上帝原谅我,再 乖的小孩子也会犯错。”
她说:“我的胆已经被医生切除 了,所以现在胆子特别小。”
最后出场的资小骞,她说她 有两张脸白天热烈晚上冷艳,她说她宁缺毋滥,这已经让我看见她的 脸,鲜活难忘。
还有余炼,这个不懂得拒绝的男孩,到了 北大的光华学院还没有长大吗?吃巧克力还会过敏吗?
至 于小七我不想评论他,他忧伤却温暖,寂寞却绚丽我读不懂他,不过 他善良且孝顺,这是他身上最闪光的地方。
最后说说梅寒 和盛夏,读到梅寒了留言,我是忧伤着的,只是我想问问作者,她只 是去看病还是去世了?我希望她只是去看病,那样一张鲜艳的脸流逝 了,是多么令人扼腕。
盛夏了,她是个难得大度的女孩,
这样的女孩是我最喜欢的,不知道经过交大的校门口能不能见到她的 芳容。
九、校花
每个年代每个校园都有校花的,校花昂 首阔步的穿梭在如火如荼的视线里,丰富了多少男儿荒芜的心灵,可 是现实生活里,我们只能瞪大眼睛,看着校花来和目送着校花的离开 ,惆怅着伤感着。
十、友情
友情是本书的第十个看点,
也是我最向往最羡慕的地方。
在年少的时候能够和一个美 好的玩伴一起打球,一起穿着不菲的T恤坐在大排挡里面啃烧烤吃火 锅,喝着喜力曾是我的梦想,那样的年代我只能对寂寞痛心疾首。



看了这本书感慨良多,不知不觉的就写了这么多字。
这是我个人的观点,也是我的读后感,大家可以一笑了之 ,读过《我和校花一起成长》后大可随便看看。
我看了这 本书,虽然它还不完整可是我真的心潮澎湃充满期待。
它 的确是一本让人感动的好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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