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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作者5月更新有奖励!2012-5-16 9:54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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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·艺文志——红袖荣誉作品盘点上线2012-5-3 16:3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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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袖官方微博开通,请关注2012-4-16 13:46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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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7 2006-07-20 16:45 发表
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4 2007-04-07 19:01 发表
永远疼痛的《我和校花一起成长》上
    在说文章之前有些话想写在前面:因为此文的风格,恰是我最爱却最怕的青春校园。我是那种爱看《1995—2005夏至未至》,买了书却因为不敢看而转送他人的人。因为这样的文字离我自己的真实生活太近,太相似。所以我会很伤痛,需要很久才能平复自己的心绪。其次我想说的是本人很巧或者说很不巧,就读于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的工商管理(2)班。我也有一个相互陪伴6年的男孩带我打泡泡堂的小区1*只是他总是选小强因为够强,我选宝宝因为我只用操心不要被别人杀到就好。我们也总是吃KFC,喜欢窗边的位置,他总是墨西哥鸡肉卷和奥尔良烤翅,而我总是香辣鸡腿汉堡加葡式蛋挞。我们很有默契很了解彼此很信任彼此,但是我们不可能成为恋人。因为,他眉清目秀他个子不高他爱打扮臭美,他有一堆很出色的各样男朋友。好,说完上面那些,我开始说说文章。这是一篇自始至终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文章,这在现在的小说或者散文中并不少见。这种形式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难处。好处是让读者身临其境,更容易被文章感染。用在这种青春校园题材的文中,实是上选。看文的人多半和文中主人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经历,加上贯彻始终的第一人称,就会不知不觉的当作在看自己的一段故事。这对让读者看完全文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。说了好处,自然也要提一下它的难处。那就是它对作者的功底来说是一种考验。第一人称也许对于表达人物内心情感助力非凡,但在叙事时难免困难。而且站在不同人物的身份角度,对于不同人物性格的把握,更需要作者对文字高超的驾驭能力。所幸七七并没有让读者失望,无论是以谁的身份写第一人称都很都恰到好处。本文的另一大特点是每个章节前的歌词。现有章节看到的三十五首歌中,除了《想念的第一个人》,《等在校门口等着爱》这两首原创,其余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。
 [1级评论员] 已发评论4 2007-04-07 19:03 发表
永远疼痛的《我和校花一起成长》下
    且不论那是不是序言中提到的“探戈文学”,单就这种形式而言,正是目前网络文学新兴的手法之*在我看来,这种手法比较像古诗词中的“起兴”。“兴者,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。”诗词中的起兴句渲染出一种与诗人将要描写的情事相吻合的气氛,情调,并很自然的导出诗人想要抒发的情感。而起兴句所营造的氛围,奠定的情感基调,又能引发读者的审美情绪,唤起读者的审美联想,从而将读者带入诗的情境氛围,从而顺利进入审美感受的过程。本文中的这些歌词很好的发挥了这样的作用。试想我们八十年代这一辈,谁没有成天塞着耳机过?伤心时听的歌,开心时听的歌,每一首每一句都是一段我们曾经路过的或正在欣赏的风景。再看看本文的内容。从幼儿园到大学是一段很长的时光,人生中有很多很美的回忆都在这里。但要记叙这一段美好光阴,不能是一本冗长的流水帐。选取怎样的一些细节才能打动人心?这无疑是又一难题。第一封情书,第一份生日礼物,第一场爱情……初吻,恋爱……本文带着读者彻底而清晰的回味了青春中所有最闪光的东西。还有永远存在在主角身边,却永远被主角的光芒掩盖住的那些配角。他们是我们青春路上必须的过客,没有他们,主角们的生命就不会如此精彩。梅寒,盛夏,余炼,资小骞……他们陪着主人公路过不同时段的青春,分享他们或喜或悲,或忧或乐的风景。他们来了又都去了,留下不能被抹杀的彩色身影。一包每根烟杆上都写着“烟灭了灰飞,你便不寂寞?”的加长三*一只都彭打火机,两千九百八十个百事可乐的拉环和一罐没来得及喝的百事可乐,十二支彩瓷的小猪。分离后的煎熬,被这寥寥数笔描绘得淋漓尽致。爱她,不惜扼杀自己的爱情也要放她走。想她,近乎自残般的思念,等待。这不是一篇纯粹的言情小说,却让我们对一份真挚的爱情感同身受。最后要告诉七七的是:我真的很喜欢这篇文字。即使它一度让我流泪,让我心痛,让我对自己纷繁的青春频频回首,但是我还是很喜欢。由于这是一篇评论,所以我不能把它写成读后感,只能尽力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。如有说的不对不好的地方,还请多多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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